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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禮拜開始

我對他有著不少的抱怨.

上禮拜四,是我們交往一年的紀念日

其實我已經不算浪漫的妞了(還是要看對象呢..)

我從紀念日的前一個禮拜就一直跟他說,問他,我們紀念日要怎麼過呢?我要驚喜~!

之類的BALBALA要求,但是他不理我我只好自己計畫,要跟他去散散步之類.(眞可憐的要求)

但是人算不如天算,我自己腳受傷惹,所以就算他真的要帶我去哪裡過,也無法成行.

因為我腳受傷,所以他從禮拜一開始都帶我上下班上下課

禮拜一下雨,他跟世榮哥(室友)借車帶我上下課;

禮拜二陰天,他騎車帶我去上課,他大爺去加班,BUT,接我時晚了20分鐘.我沒生氣,只是笑著跟他說你好慢

禮拜三下課時,一樣去加班,足足讓我等了快一個小時,打電話也不接,讓我真的很生氣,就覺得你擔心我所以載我上下課,但是這樣彼此都絆住彼此的時間,何必?我枯等的一個小時,我都已經走到家了!

晚上就跟他小發了一下脾氣,我想體諒你,但是一個小時實在讓我無法體諒!

再來禮拜四,交往週年,我自己騎車去上下班比較自在,互相等待實在不是我的作風.下班時我打電話問他,要不要一起吃飯?他說好,要我等他.走到警衛室的我,折回大廳等他,等到5:20的鐘都打了,他還沒出來,他到底記不記得我在等他?突然覺得自己很白吃,不知道在傻等些什麼,我想到了昨天的一個小時.於是我轉身就走.

就算知道他會不開心,我還是離開了,我不想一直等待,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出來,知不知道我在等他的人.

騎到湖口街上時,他打電話來了,他很不開心的問我人在哪?

我說我在湖口街上.

他問我為什麼不等他?

我說我不知道我要等你多久,乾脆去辦完事後再回來.

他很不開心,問我,你一個人嗎?還要我陪你吃飯嗎?

我馬上就回答要!

於是就是我回去買便當給他吃,回家後他就親了我臉頰一下說,一年おめでとう!就這樣?是的.就這樣

那天剛好,是我受傷的腳要去複診的日子,但是他不陪我去.

雖然說只是去換個藥,但是當天是紀念日,沒有慶祝就算,還不陪我去複診(換藥的護士很粗魯他居然就讓我自己一個人去!)

我說,你這個混蛋!打面人!

還是自己乖乖的去了,抖著腿(換藥的疼痛)去買了小蛋糕,就算交往一年的今天什麼慶祝都沒有

至少買個小蛋糕意思一下吧!

這麼想的我回到家,告訴他,下樓嘛~別玩電動了~吃蛋糕吧!

他回答我...「面倒くさい(眞麻煩)」

結果我就把蛋糕收起來惹,他還跟我說他才不想吃呢會發胖!

 

(待續..還會有下文嗎)

糟糕原本想寫個知足常樂文,但是越寫越...沒辦法說服自己勒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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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titi43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