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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的是見鬼了。
你說你喜歡我。
你說你欣賞我。
但是
你又懂我什麼了我不懂。

嘴上說的喜歡。
其實只是因為你不想一個人。
其實你根本誰都好。
你只是怕寂寞。
幹去你的怕寂寞。

一個男人縮成這樣,嘴裡講的冠冕堂皇。
說什麼我跟她已經結束,不適合再繼續下去,所以你提分手,或是你們吵架,她提分手。
每次都一附毅然決然,壯士斷腕。
到頭來又是狗屁一個。
"恩--我們又合好啦。"無可奈何的臉,馬的根本是無法斷奶吧。

你問,為什麼我不給你追。
問題是,明知道你這種藕斷絲連的個性,誰會在還沒動心時答應跟你交往。
又不是白痴。

你真的喜歡我?你是不是搞錯了? 我這樣問過你
你說,你不會弄錯自己的感情。

的確阿,因為你受不了一個人。
在你眼中,我什麼都看不到。
如果真的喜歡一個人,你的眼神、態度會有所不同。當然我只是沉默的笑著,什麼都沒說。
"真的啦,我對其他女孩子才不會這樣"
"但是...我以為你只是怕寂寞。"我婉轉的這麼說。
可我心底想的是,你他媽現在是在施捨?施捨你廉價的愛?施捨你自以為的付出?
找我去吃晚飯,都聽你講一些你的事,我的事你根本沒留心去聽。
憑什麼要我對你有好感?又憑什麼我要給你追?我說的我看的,你不曾留心
只是會張著嘴、口沫橫飛的說著你想說的
看什麼鬼夜景,為什麼我非得跟你去不可?一起吃晚餐還可以,要看夜景,你根貓頭鷹看吧!

沒有斷奶的你,每次只會叫我載你、幫你買早餐,抱歉我不是你娘!
一次兩次OK,互相幫忙,但是久了就別想我接你電話。
1。我們只算普通好
2。我不是你女朋友
3。我不喜歡你

所以
滾開吧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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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titi43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